近几天,德云社的铺面招牌牌匾上的德字引起网络热议。从热议的焦点看,实际上都是在说匾上的“德“字是否规范问题。其实,“德”字在古代有几种写法,书法家至今仍有人在沿用这个写法,这块匾额的“德”字也可能是出于书法名家之手。作为书法字,无可厚非,但作为临街店铺招牌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明显是个错误。之所以说它是个错字,是有理论依据的。大家可能都知道,国家设有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就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文字改革机构。直属国务院,成立于1954年12月。其主要任务是对中国大陆地区使用汉语文字进行文字使用方面的政策和法令。对企业、商业的牌匾、商业包装、广告等,有广泛的社会性,用字必须合乎规范。异体字问题以《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依据,凡是在这个表中已废除、淘汰的异体字,不得使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与《简化字总表》不一致的,以简化字总表为准。这些有关中国汉字的法令性文献,也是需要每一个使用文字的人严格遵循的。德云社的牌匾上的文字是用于招牌使用的,“德“字书写又是与《简化字总表》不一致的,应该受到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