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吴绿能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被罚32万元

admin 2026-01-21 236人围观 ,发现196个评论

3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4﹞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江苏官网载明:苏州中吴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七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处罚款32万元。


苏州中吴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3日,法定代表人赵永明,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港丰公路1236号。(记者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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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3109:37:26所属分类: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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