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锡新)应急罚〔2022〕695号处罚决定书。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载明:江苏锡滚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罚款1.5万元。
江苏锡滚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04月15日,注册地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长江东路219号,法定代表人为韩俊锡。(记者高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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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312:25:44所属分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