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启迪之星(西安·高新区)和西安隶铭思拓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举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实操”创业沙龙活动。由西安隶铭思拓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陕西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西安市中小企业协会常务理事、西咸新区智慧城市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创业导师康署波老师为主讲老师。康老师从四个方面来展开讲解,下面让我们来回顾活动内容吧~
一、软件企业税收优惠1、软件产品增值税减免
政策依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嵌入式软件核算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三)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4103,政策依据:财税〔2011〕100号),应报送: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评测报告。
2、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
《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9号
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五)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六)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七)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或者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二、技术开发企业税收优惠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2.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送审技术合同常见问题
⒈合同只盖单位印章没有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⒉合同上所盖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
⒊合同主体不明确;
⒋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审核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
⒌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
⒍合同总金额与明细表累计金额不符;
⒎合同重要条款,如: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归属和利益的分配办法等语焉不详;
⒏约定提交的有关技术成果载体超出了合理的数量范围;
⒐转让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的公知技术。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管理
(一)年限:
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截至申报前。
(二)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主要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60%以上)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高技术产品收入
(2)技术转让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
(4)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五)企业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
1.科技人员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2.职工总数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3.统计方法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70分以上)
序号指标分值
1知识产权≤30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
4企业成长性≤20
政策依据——法律: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政策依据——行政法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政策内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管理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
所需资格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资格认定文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陕科发〔2008〕55号)
日常管理:
1.知识产权要补充;
2.研发费用要细核算;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连续性;
4.企业成长性指标有规划;
5.科技成果转化多样性有支撑。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研发体系建设(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研发费体系建设(加计扣除备查资料)
技术部门:
1、前期调研报告。
2、项目立项报告。
3、项目中期阶段性总结报告。
4、项目验收。
财务部门:
1、规范的研发费用账务建立;
2、RD分项目研发费用辅助帐;
3、合理的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启迪之星(西安·高新区)孵化基地位于西安高新区商务核心区,位于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D栋,建筑面积16000平米。西安是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和工业基地,也是西北地区知识技术创新中心,落户政策开放。启迪之星(西安·高新区)依托清华科技园以及启迪之星全球孵化网络集群,采用“孵化服务+创业培训+天使投资+开放平台”四位一体模式,以“孵化器+科技金融+创新基地”为核心,完善生态孵化产业链条,切实有效的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